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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晴經銷商如有下列情況者,得依相關程序辦理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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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經銷商解除經銷權時
經銷商終止經銷權時
情 況
傳銷商自訂約日起三十天內,以書面通知多層次傳銷事業解除或終止契約。
傳銷商在三十天解約權期間經過後仍得隨時以書面終止契約。
退貨產品編號
屬個人進貨且尚未銷售之產品 (以申請人進貨之產品編號為準)。
辦理退貨日參加人所持有之商品 (以申請人進貨之產品編號為準。)
退貨方式
請至巨晴總公司辦理退貨。
請至巨晴總公司辦理退貨。
檢附資料
1.經銷權解除申請書 2.退貨申請書 3.提貨單或發票
1.經銷權解除申請書 2.退貨申請書 3.提貨單或發票
退回產品 價格之計算
退回產品原購價格100%
得扣除商品返還時已因可歸責於參加人之事由致商品毀損滅失之價值,及已因該進貨而對參加人給付之獎金或報酬。前項之退貨如係該事業取回者,並得扣除取回該商品所需運費。
退回產品原購價格90%
但得扣除已因該項交易而對參加人給付之獎金或報酬,及取回商品之價值有減損時,其減損之價額,產品已拆封使用或非完整性之保養品、清潔用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因無法再販售,故價值減損為100%。
產品減損價值計算方式
提領日起算
各產品別價值減損率
提領日起算
各產品別價值減損率
水療機、保養品、清潔用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
水療機、保養品、清潔用品、保健食品
0~30天
0%
逾6個月退貨
100%
45天內退貨
3%
2個月內退貨
17%
3個月內退貨
9%
4個月內退貨
11%
5個月內退貨
14%
6個月內退貨
17%
獎金之扣除
1.申請人部分:屬於辦理退貨月份內之進貨,直接扣除當月業績。
2.屬於辦理退貨月之上月未銷售商品,依該退貨所溢領之獎金,應予以扣回。
3.相關參加人部分:申請人上線因申請人退貨所溢領之獎金,得於該上線之獎金中扣除。
退款之處理
退還之價金自契約解除或終止生效後三十日內,以現金支票或信用卡刷退方式支付申請人。
可歸責參加人事 由下之退貨處理方式
傳銷商違反營運規章、計畫或其他可歸責於傳銷商之事由,而解除或終止契約者之退貨方式:受理限於當月進貨尚未結算獎金且完尚可出售之商品。
其 他
1.傳銷商退貨之PV積分額,如造成該月上層傳銷商之聘級晉升標準積分額不足,得由晉升之上層傳銷商自行負責補足,否則巨晴公司有權針對實際積分額(扣除退貨之積分額)之計算做聘級調整。
2.多層次傳銷事業應於契約解除或終止生效後三十日內,接受傳銷商退貨之申請、受領傳銷商送回之商 品,並返還傳銷商購買退貨商品所付價金及其他給付多層次傳銷事業之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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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068-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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