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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巨晴事業的獎金收入,是決定於每月的業績積分,巨晴公司的所有產品皆訂有兩個數額:
  • 積分額 ( P V ) : 此積分為各項獎金計算之基準。
  • 經銷價 ( I T V ) : 為經銷商向巨晴公司訂購產品的含稅價格。
名詞注釋
  • 個人小組PV:指當月,您傘下未達成與您平階的直接下線與其組織所購買的PV總和。
  • 個人消費PV:指當月區總級以上,以個人名義訂貨額的PV值。
  • 出勤SV:為強調區總級以上經銷商,出勤公司各項課程、會議學習的重要性,予以SV統計考核。
總獎金
65.5% + 2% (貢獻獎勵) = 67.5%
  • 15%
    經銷店
     
  • 30%
    代理店
    輔導獎勵7%
  • 43%
    區總代理
    領導獎金10%
    +
    海外旅遊
  • 48%
    董事經銷商
    國際分紅4%
    +
    海外旅遊
  • 50%
    執行董事
    國際分紅1.5%
※註:詳細制度規定請依當地行政公告為準
一、銷售利潤15% ~ 50%

凡巨晴事業合格之經銷商,您可以經銷價向公司訂購產品,然後再銷售給您的顧客。由於您為客戶提供 高品質產品及 專業的售後服務,您即可自個人PV中獲得15%之銷售獎金。此後,在您拓展巨晴事業中,會發掘到有興趣參與成為經 銷商的人士,進而成為您的下線。為獎勵您的推薦及成長,公司規劃之經銷利潤也因您的晉升代理店而增加為30%、區 總代理43%、董事48%、執董50%的銷售獎金。

二、績效獎金2%~35%

績效獎金是指上下聘級間產生的級差經銷獎金;如代理店對經銷店,可領取無限代的15%、區總代理對 代理店,可領取13%及無限代的6%、董事可領取無限代5~33%、執行董事可領取無限代2~35%的 績效獎金。

三、輔導獎金 7%

合格代理店對合格代理店:可領取第一代4%、第二代2%、第三代1%的輔導獎金,本項獎金是由直 屬上線區總代理銷售利潤中提撥 (合格領取代理店,當月個人組織達成38000PV以上)。

四、區總代理領導獎金 10%

區總領導獎金係根據合格區總當月下線合格區總代數及組織PV值的總額來計算。 ?合格區總領取標準(含董事及執董):當月個人小組5萬PV(含個人PV1800),及區總出勤SV合格者。

五、董事國際分紅 4%

為感謝巨晴事業中,輔導、教育下線的辛勞,特提撥當月國際連線國總PV的4%,作為當月合格董事之 國際分紅。本項獎金發放根據當月合格董事個人小組及下線組織合格董事PV值來計算。 合格董事領取標準(含執行董事):當月個人小組達成10萬PV(含個人PV1800),董事出勤SV合格者。

六、執行董事全國分紅 1.5%

為感謝執行董事對巨晴事業的貢獻,提撥當月國際連線國總PV的1.5 %,作為執行董事尊榮獨享。此項 獎勵發放標準:根據合格執行董事當月個人組織及下線組織執行董事達成PV值的總額來計算。 ?合格執行董事領取標準:當月個人消費PV1800,執行董事出勤SV合格者

七、貢獻獎勵

在巨晴事業中,除各項豐厚的獎金之外,再設立「海外旅遊研討會」作為績優經銷商的獎勵。使您能充 分享受休閒,實現環遊世界的夢想。其獎勵辦法,按巨晴公司每年規劃之年度出國積分計算標準訂定之。

※註:上列獎金制度及各職級出勤SV為台灣當地所使用,僅供參考。它國制度則依當地行政頒佈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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